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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收件時間自即日起至2009年9月20日止,將所設計的環遊世界夢想計畫同步發表於您的個人部落格與星空聯盟部落格中,就有機會獲得精彩大獎,準備環遊世界去!

「星空聯盟環遊世界夢想計畫」活動參加辦法簡介如下:

徵件時間:即日起至2009年9月20日止。

參加辦法:
● 請以台灣為起點及終點,將您想旅遊的國家、想走訪的城市,依照星空聯盟環球經濟特惠票
 可抵達的國家及使用辦法,規劃出您的環遊世界夢想計畫。
● 請將環遊世界夢想計畫同步發表於您的個人部落格與星空聯盟部落格中。星空聯盟部落格網
 址為:http://staralliance.pixnet.net/blog
● 行程規劃必需符合星空聯盟環球經濟特惠票使用規則<請參閱規則說明>。


活動獎項:
● 第一名 星空聯盟環球經濟特惠票二張(依照得獎之環球計畫行程開立機票)
● 第二名 新光三越禮券八千元整
● 第三名 新光三越禮券五千元整
● 第四名–第十名 新光三越禮券 三千元整


評選辦法:
● 第一階段:主辦單位將依據投稿計畫進行初選,剔除不符行程規定之稿件後,選出10件作
 品進行網路票選。
● 第二階段旅遊人士評選佔75%,網路票選佔25%選出最後得獎之作品。

 

 

投票規則:

● 投票時間:2009/10/01~2009/10/14
● 請留下完整資料,含姓名、電話、Email及地址,以便於後續得獎連繫
● 每人每24小時內限投給同一位入圍者一票,至多可投給十位入圍者 
● 如經查證發現不當灌票者,主辦單位有權保有刪除票數或取消參賽者的權利


投票獎項:從參與第二階段投票的網友中抽出50名,可獲得星空聯盟模型飛機一架。

IMG_9187.jpg


串聯貼紙獎項:從參與串聯貼紙的網友中抽出50名,可獲得星空聯盟筆筒、鉛筆ㄧ組。

IMG_9185.jpg


活動走期:
● 9/20:第一階段結束,截止收件。
● 10/1:第二階段開始,公佈前十名入圍參賽者,並開放網友票選。
● 10/14:第二階段結束,投票截止。
● 10/19:公佈得獎者與投票中獎名單。
● 10/27:小型記者會。


注意事項:
● 得獎者須在行程結束後一個月內,提供五篇以上(400字以上、內含三張以上照片)的旅遊心得。
● 獎品不得兌換等值商品或現金,亦不得轉讓,主辦單位擁有停止活動及更換獎品之權利。
● 機票開立期限2009/11/15前,機票有效期為一年(2010/11/15前使用完畢)。逾期視同放棄。
● 機票開立後可更改飛行日期(收取手續費),但不得更改行程之各飛行航段。
● 機票、行程所產生之機場稅、兵險、燃料稅及所有相關附加費由旅客自行負擔。
● 依稅法規定,獎品金額超過13,333元者,得獎人需繳納10%稅金,如有其他費用(例如郵寄
 費用)亦由得獎人自行負擔。
● 星空聯盟環球經濟特惠票使用規則簡介如下,詳細說明則以星空聯盟網站為準:

 1. 環遊世界夢想計畫限搭乘星空聯盟成員之航班:AC/BD/CA/FM/JK/JP/KF/LH/LO/LX
   /MS/NH/NZ/OS/OU/OZ/SA/SK/SQ/TG/TK/TP/UA/US等之航班(不含聯營共掛班號之
   航班)
 2. 限台北出發,並返回台北,環球一周,不限路線,中途可倒退,整個行程不得超過最大
   哩程數26,000英哩之限制範圍
 3. 行程須跨越太平洋及大西洋並僅限一次,跨越歐亞大陸亦限一次(各洲內行程無方向限制
   ,跨洲後不可回頭飛行)。
 4. 全程最多可包含16個航段。
 5. 停點限制:
   (a) 可停3~5個城市,(一個國家至多 3 點,除美國境內至多可停 5 點)每一城市限停一次
     ,每次須停留超過24小時。
   (b) 同一國/地區內最多可停3個城市。(但美國與加拿大視為同一地區可停5個城市;斯堪
    地那維亞*視為同一地區可停3個城市)
     *斯堪地那維亞(Scandinavia) – 包含丹麥、挪威、瑞典三國。
   (c) 同一城市轉機不可超過3次。
 6. 出發後須於國外停留至少10天,最多不超過12個月。
 7. 主辦單位(星空聯盟)保有變更或終止活動之權利。
 8. 行程及里程數查詢請參閱網址:
     http://www.staralliance.com/hk/travellers/fare_products/round_the_world_fare.html
   (您可使用網頁中的里程計算器幫助您計劃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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